股份协议书

时间:2024-07-14 16:25:56
关于股份协议书锦集六篇

关于股份协议书锦集六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份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份协议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丙方: ,身份证号:,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 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

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股份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

规规定,股份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公司名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地址:*************************高新科技广场18楼

电话:087168387568 邮政编码:650051

第三条:本公司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

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经营范围:详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条:经营期限:自接管之日到公司增资扩股时止,以后按

出资人出资比例重新划分股份。

第三章 各股东所占股份

第六条:因本公司原法人代表因违法被刑事处罚、老股东无法

再继续经营,致使公司各种业务无法开展;公司以前所有账目全部丢失、无流动资金、债权债务不清、所有业务经营停滞,新股东受老股东委托接管管理并经营公司业务。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对其公司股份进行划分:

法人代表、董事长****占**%;

总经理***占**%;

常务副总经理***占**%;

副总经理***占**%。

第四章 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 ……此处隐藏4485个字……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协议书 篇6

合伙人: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

联系方式:

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互助,多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总比______%。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总比______%。

3、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总比______%。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由合伙负责人建立单独财务账号,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终止时结余的资产转换成现金,再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净利润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承担债务或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按其投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该股权的结算方式为:如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高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评估价受让;如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低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受让。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享有其岗位薪资__________元,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岗位责权利。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负责人允许情况下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每月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定期检查合伙账目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每天微信传送告知各合伙人日营业额。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依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可按退伙处理,退火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送登记机关存档_____份。

3、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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