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劳动合同书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的劳动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的劳动合同书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
家庭住址: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发工资制,每月的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为每月____元。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其他福利和工作业绩奖励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标准执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内容和保密义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1、保密的内容
(1)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或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保密的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因工作接触的甲方文件应妥善保存,并按公司的规范要求严格遵守技术资料(含每天产生的手稿)的交接和专人保管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8)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从事私人业务,从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七、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在乙方试用期过后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因乙方违约行为严重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除选择根据本协议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将乙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福建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的劳动合同书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29126个字……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损害乙方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办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学习深造),培训后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二) 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三)乙方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种原因终止经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三十九条 保密协议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创建的经营渠道、业务客户、人力资源、软件技术、经营模式、经济合同等经济信息或情报和经营业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绩或聘用期间所产生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根据劳资双方有偿服务原则,均权属于甲方所有的企业资产和机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二)对甲方的企业资产和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转让、授权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三)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四)乙方调离甲方或合同期满,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并不得在同类竞争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本劳动合同首页所填写的籍贯、现居住地、联系电话为甲方送达各类文书的通信地址。乙方应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甲方,未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 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